三、考試
考試分為筆試和面試。筆試成績、面試成績按各占50%確定考試綜合成績,折合總分為100分。各公開遴選職位的報名人數(shù)與擬遴選人數(shù)的比例一般不低于10∶1。達不到規(guī)定比例的,遴選部門經(jīng)與中央公務員主管部門協(xié)商,可降低比例,但最低不得低于5∶1。低于5∶1的,經(jīng)中央公務員主管部門同意可予以取消,允許該職位報名人員改報其他職位。面試人選與公開遴選職位的比例一般為5∶1。達不到規(guī)定比例的,遴選部門經(jīng)與中央公務員主管部門協(xié)商,可降低比例,但最低不得低于3∶1。
(一)筆試
1、筆試科目與內(nèi)容。筆試由中共中央組織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國家公務員局統(tǒng)一組織。對報考不同職務層次職位的考生采用不同試卷,主要測試報考者的政策理論水平、分析和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文字表達能力等綜合素質。正處級職位考案例分析與對策性論文一科(A類),副處級職位考案例分析與對策性論文一科(B類),主任科員職位考案例分析一科(C類),滿分均為100分。
2、時間和地點。筆試時間為2013年6月30日(星期日)9:00—12:00。考試地點設在北京、上海、長春、武漢、廣州、成都、昆明、拉薩、西安、烏魯木齊等10個城市(考生可自主選擇),考場地點詳見準考證。報考者需持本人身份證和準考證參加筆試。
3、成績查詢。2013年7月16日8:00以后,報考者可登錄國家公務員局網(wǎng)站查看筆試成績。
(二)面試
1、面試公告。報考者可于2013年7月18日8:00以后登錄國家公務員局網(wǎng)站,查看面試公告。
2、資格復審。面試前,各遴選部門須對面試人選進行資格復審。復審材料包括本人身份證、《報名推薦表》原件、學歷學位證書原件等。資格復審不合格者,取消面試資格,依次遞補符合條件者參加面試。
3、面試形式。面試由各遴選部門組織實施。面試將采取結構化面試、無領導小組討論等形式進行,主要測試報考者履行職位職責所要求的基本素質和能力。滿分為100分。
各遴選部門可根據(jù)需要增加職位業(yè)務水平測試。職位業(yè)務水平測試設置情況詳見《遴選職位表》。加試成績占面試成績的30%。如果不加試,結構化面試、無領導小組討論等成績即為面試最終成績。
四、體檢和考察
面試結束后,各遴選部門根據(jù)考試綜合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確定考察對象?疾鞂ο笈c公開遴選職位的比例一般為2∶1。
體檢應在指定的體檢機構進行,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執(zhí)行。
各遴選部門要派出2名以上人員組成的考察組,對考察對象的德、能、勤、績、廉情況及其政治業(yè)務素質與公開遴選職位的適應程度進行全面考察,重點考察德的情況、工作實績和群眾公認程度。考察組要查閱干部檔案,核實公務員登記表或參照公務員法管理機關(單位)工作人員登記表,如實寫出考察報告?疾鞂ο笏跈C關應當積極支持和配合考察組工作,客觀真實地反映考察對象的實際情況。
五、公示、辦理相關手續(xù)
遴選部門根據(jù)報考者考察情況和職位要求,按照干部管理權限,集體討論決定擬任職人員,并分別在國家公務員局網(wǎng)站和擬任職人員原單位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天。公示期滿,對沒有問題或反映問題不影響任用的,各遴選部門按照有關規(guī)定辦理調動和任職手續(xù);對反映有嚴重問題并查有實據(jù)的,取消公開遴選資格。
報考正處級職位和副處級職位的,可直接任職。報考主任科員職位的,原任鄉(xiāng)科級正職職務的,可直接任主任科員;原任鄉(xiāng)科級副職職務的,須先任副主任科員1年并考核合格后,再晉升為主任科員。
政策咨詢電話:
010—84233019、84233020
010—84233021、84233529
技術咨詢電話:
010—84234309、84234359
考務咨詢電話:
010—64401076
中共中央組織部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
國家公務員局
2013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