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jù)《2022年度郴州市市直機關公開遴選公務員公告》規(guī)定,筆試成績公布后,各遴選機關將開展資格復審與體能測評。現(xiàn)就資格復審與體能測評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資格復審與體能測評對象 資格復審對象,按照遴選計劃3︰1的比例(省直機關入圍人員與市直機關入圍人員出現(xiàn)交叉時,市直機關適當調(diào)整比例;需要進行業(yè)務水平測試的公開遴選職位比例為5︰1),根據(jù)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確定,資格復審人員名單詳見附件。 體能測評對象為人民警察職位資格復審合格對象。體能測評對象名單不再另行公告。 二、資格復審與體能測評的時間和地點 資格復審時間為2023年1月30日至2月1日,資格復審地點安排和聯(lián)系方式詳見附件。體能測評的具體時間和地點由負責資格復審的市直機關確定,在資格復審時通知需體能測評且資格復審合格的人員。資格復審遞補與體能測評(含遞補)最遲在2月6日(星期一)24時結束。 三、資格復審需要提交的材料 (一)本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二)學歷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三)職位要求的其他資格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四)《2022年度郴州市市直機關公開遴選公務員報名推薦表》原件。 (五)最新的干部任免表復印件,由縣市區(qū)委組織部蓋章確認。 (六)公務員或參公管理人員登記表復印件,按照干部管理權限蓋章確認。 (七)遴選機關要求的其他材料。 四、資格復審與體能測評注意事項 (一)報考人員需親自參加資格復審。確因特殊原因本人不能到現(xiàn)場參加資格復審的,可委托其他人員(須出具書面委托書)提交材料代為審查,受委托人員還需提供本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需進行體能測評的職位,不能委托其他人員代為審查。 (二)報考人員提供資料應真實、完整,與報考職位要求相符合,與報考時填寫的信息相符合。凡有關材料主要信息不實,或不符合報考職位條件和要求的,取消該報考人員參加面試的資格。 (三)不按規(guī)定時間、地點和要求進行資格復審的,視為放棄資格復審,不得進入面試。 (四)體能測評只能進行一次。不按規(guī)定時間、地點和要求進行體能測評的,視為放棄體能測評,不得進入面試。 五、遞補 因報考人員放棄或資格復審、體能測評不合格形成面試人員空缺的,遴選機關根據(jù)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依次遞補。體能測評階段的遞補次數(shù)不超過2次。遞補不再發(fā)布公告,由遴選機關直接電話通知報考人員,報考人員須保持電話暢通,電話無法聯(lián)系者,責任自負。 附件:2022年度郴州市市直機關公開遴選公務員資格復審人員名單.xls 掃碼領取更多備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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