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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度湖北省市縣鄉(xiāng)公務員四級聯(lián)考公告,招8103名公務員!

來源:時間:2020-06-24 08:03考德上教育V

2020年公務員考試交流群

考德上教育www.kds100.cm)為你您提供2020年度湖北省市縣鄉(xiāng)公務員四級聯(lián)考公告,招8103名公務員,報名時間為6月30日9:00至7月6日17∶00。詳細內容整理如下,供廣大考生瀏覽。


根據(jù)公務員法和公務員錄用有關規(guī)定,湖北省公務員局決定組織實施2020年度省、市、縣、鄉(xiāng)四級機關公開考試錄用一級主任科員以下及其他相當職級層次公務員〔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機關(單位)工作人員,下同〕工作,F(xiàn)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報考基本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1984年3月1日至2002年6月30日期間出生),應屆碩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非在職)經(jīng)招錄機關同意,年齡可放寬到40周歲(1979年3月1日及以后出生);

(三)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擁護中國共產(chǎn)黨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

(四)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行;

(五)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和心理素質;

(六)一般具有大專以上文化程度,艱苦邊遠地區(qū)縣(市、區(qū))職位學歷可放寬到高中、技工院校、中專;

(七)具有報考職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八)具有報考職位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

二、報考程序

(一)查詢職位

各招錄機關具體的招考人數(shù)、職位資格條件等詳見職位表,報考人員可于2020年6月23 日起通過湖北省人事考試網(wǎng)(www.hbsrsksy.cn)查詢。

(二)網(wǎng)上報名

報考人員通過湖北省人事考試網(wǎng)進行網(wǎng)上報名,按以下步驟進行:

1.提交報考申請。報名時間為6月30日9:00至7月6日17∶00。報考人員應仔細閱讀本公告(主要介紹考試安排、考務流程等)、《湖北省2020年度省市縣鄉(xiāng)考試錄用公務員報考指南》(主要介紹具體政策規(guī)定、網(wǎng)上報名技術操作)及《湖北省2020年度省市縣鄉(xiāng)考試錄用公務員招考職位表》(主要介紹招考單位、招考數(shù)量及報名資格條件),登錄湖北省人事考試網(wǎng),填寫誠信報考信息,如實并完整注冊個人基本信息,上傳本人電子照片,選擇合適職位提交報考申請。報考人員只可選擇一個職位報名(已經(jīng)報考涉密等線下招考職位的人員不得網(wǎng)上注冊報名,如果重復報名繳費則網(wǎng)上報名無效,也不退還報名費),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6 月30 日至7 月5日,省人事考試院將每天發(fā)布一次報名數(shù)據(jù),引導考生合理選擇職位。

報考人員提供的涉及報考資格的申請材料或者信息不實的,給予其取消本次報考資格的處理。有惡意注冊報名信息,擾亂報名秩序或者偽造學歷證明及其他有關材料騙取考試資格等嚴重違紀違規(guī)行為的,給予其取消本次報考資格的處理,并記入公務員考試錄用誠信檔案庫,記錄期限為五年。

2.報名資格網(wǎng)上初審。報考人員可于6月30日至7月8日期間登錄湖北省人事考試網(wǎng)查詢是否通過資格初審。6月30 日9∶00至7 月6日17∶00期間,報考申請已提交尚未審查的和通過資格初審的,均不能修改本人注冊信息或改報其他職位。報名初審不通過的,可完善個人注冊信息后重新報考原職位或改報其他職位。7月6 日17∶00后,所有人員均不能再修改個人注冊信息或改報職位,請考生盡早報名,以免報名截止后因資格初審不通過而錯失考試機會。

資格審查貫穿錄用工作全過程。

涉及職位公告中的專業(yè)、學歷、學位、基層工作經(jīng)歷、其他招錄資格條件以及是否具有回避情形等相關信息的咨詢,考生應于工作時間內,與招錄機關聯(lián)系。省直機關、省監(jiān)獄戒毒系統(tǒng)、法官助理、檢察官助理職位和各地公務員主管部門聯(lián)系方式可在湖北省人事考試網(wǎng)“招考部門咨詢電話和信息發(fā)布網(wǎng)站下載”欄目查詢,各市州、直管市、神農(nóng)架林區(qū)招錄機關聯(lián)系方式在各地指定網(wǎng)站查詢或咨詢各地公務員主管部門。

(三)網(wǎng)上繳費確認

通過資格初審的報考人員請于7月9日9∶00至7月13日17∶00登錄湖北省人事考試網(wǎng)繳費確認,未按期繳費確認者視為自動放棄考試。

(四)網(wǎng)上打印準考證

繳費確認成功后,報考人員應于指定時間登錄湖北省人事考試網(wǎng)下載打印準考證。8月17日9:00至筆試前從該網(wǎng)站自行下載打印準考證。筆試準考證保存到公示擬錄用人員階段。

報考線下職位的人員,由招錄機關繳費確認并發(fā)放準考證。面向村(社區(qū))干部考錄鄉(xiāng)鎮(zhèn)(街道)公務員的職位,不收取報名費,由各地公務員主管部門組織報名、下載打印準考證。

三、筆試

(一)筆試科目

報考面向村(社區(qū))干部考試錄用鄉(xiāng)鎮(zhèn)(街道)公務員職位的,只進行《綜合知識測試》一科考試。其他職位均須參加《行政職業(yè)能力測驗》和《申論》兩科考試。鄉(xiāng)鎮(zhèn)(街道)機關職位單獨命制《申論》題本。報考公安機關職位的人員,還需參加公安專業(yè)科目考試。筆試有關要求詳見考試大綱。

(二)筆試時間

8月22日上午 9:00-11:00  行政職業(yè)能力測驗

8月22日下午14:00-16:30  申論

8月23日上午 9:00-11:00  公安專業(yè)科目考試

8月23日上午 9∶00-12∶00  綜合知識測試

報考人員按照準考證上確定的時間和地點參加考試。根據(jù)考試報名情況,考點將設置在武漢市和部分市(州)。參加考試時,必須同時攜帶準考證和處于有效期內的二代身份證,缺少證件的報考人員不得參加考試。

(三)查詢成績

筆試成績及最低合格分數(shù)線,在筆試閱卷結束后登錄湖北省人事考試網(wǎng)查詢,相關違紀違規(guī)信息在查詢分數(shù)界面一并告知。對基層艱苦邊遠地區(qū)職位,在劃定最低合格分數(shù)線時將予以傾斜。

四、資格復審

面試和專業(yè)科目考試前,達到規(guī)定競爭比例的職位,組織資格復審。達不到規(guī)定競爭比例的多計劃職位,按核減后的職位計劃數(shù)組織資格復審,所核減的空缺職位在后期另行組織第二次考錄。參加資格復審的人員名單由招錄機關按照職位計劃數(shù)1:3的比例,依據(jù)筆試折算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確定。

凡放棄資格復審,或有關材料主要信息不實、影響資格審查結果的,由招錄機關取消面試資格,并在同職位通過筆試最低合格分數(shù)線的人員中,按筆試折算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依次遞補。

資格復審后,對達不到規(guī)定競爭比例的職位,除經(jīng)省公務員主管部門審核同意開考的艱苦邊遠地區(qū)、緊缺專業(yè)人才等職位外,一律取消、合并或按比例核減考錄計劃。

五、專業(yè)科目考試

部分需要進行專業(yè)科目考試的職位,專業(yè)科目考試設置情況及相關事項將在湖北省人事考試網(wǎng)公布。

六、面試

(一)參加面試

資格復審合格人員參加面試。面試公告發(fā)布后,考生放棄面試的,取消其面試資格,不再進行遞補,因考生放棄面試導致該職位達不到規(guī)定競爭比例的,該職位可正常開考。對只有1名考生參加面試的職位,考生面試成績達到本場考試(同一考官組、同一面試題本)平均分以上的,方可列為體檢、考察對象。

(二)綜合成績折算

考生綜合成績采用百分制折算。

不組織專業(yè)科目筆試的,綜合成績=(行政職業(yè)能力測驗試卷成績×0.55+申論試卷成績×0.45)×0.5 +面試成績×0.5。

公安機關職位,綜合成績=(行政職業(yè)能力測驗試卷成績×0.40+申論試卷成績×0.30+公安專業(yè)科目考試×0.3)×0.5+面試成績×0.5。

其他組織專業(yè)科目考試的職位,綜合成績=(行政職業(yè)能力測驗試卷成績×0.55+申論試卷成績×0.45)×0.4+專業(yè)科目考試×0.2+面試成績×0.4。

面向村(社區(qū))干部考試錄用鄉(xiāng)鎮(zhèn)(街道)公務員職位,綜合成績=綜合知識測試×0.5 +面試成績×0.5。

七、體能測評

報考公安機關人民警察、監(jiān)獄機關、強制戒毒機關人民警察職位的人員,面試結束后需參加體能測評。體能測評標準按《關于印發(fā)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體能測評項目和標準(暫行)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1〕48號)執(zhí)行,體能測評三個項目中,凡其中一項不達標的,視為體能測評不合格,不合格人員不得進入體檢、考察環(huán)節(jié)。每項體能測評成績由考生當場簽字確認?忌话匆(guī)定的時間、地點參加體能測評的,視作放棄體能測評資格。

八、體檢和考察

體檢、考察人選根據(jù)綜合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確定。面向村(社區(qū))干部考錄鄉(xiāng)鎮(zhèn)(街道)公務員的職位按計劃錄用人數(shù)1∶1.5差額確定,其他職位按職位公告要求確定。

(一)組織體檢

體檢按照《關于進一步做好公務員考試錄用體檢工作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2〕65號)、《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6〕140號)等規(guī)定組織實施。報考公安機關、監(jiān)獄機關、強制戒毒機關的人民警察和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司法警察等職位,還須符合《關于印發(fā)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0〕82號)對身體條件的要求,《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中的所有體檢項目均不進行復檢?忌话匆(guī)定的時間、地點參加體檢的,視作放棄體檢資格。

(二)組織考察

考察前,考生提交個人自傳(1500字左右),考察組結合個人自傳,通過個別談話、實地走訪、審核人事檔案、查詢社會信用記錄、同考察對象面談等方法,全面了解考察對象的政治素質、道德品行、能力素質、遵紀守法、廉潔自律、學習工作表現(xiàn)、身體心理健康情況、職位匹配度以及需要回避等方面,重點考察考生的政治立場、政治思想、政治品質和道德修養(yǎng),并對報名資格進行復查,核實考察對象是否符合報考資格條件,提供的報考信息和相關材料是否真實、準確、完整?疾烨闆r作為擇優(yōu)確定擬錄用人員的主要依據(jù)。

體檢、考察可同步組織實施,因體檢、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現(xiàn)缺額,由招錄機關根據(jù)需要確定是否遞補。需要遞補的,由招錄機關報公務員主管部門同意后,可在報考同職位人員中按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依次遞補體檢、考察人選。

九、研究確定擬錄用人員、公示和錄用審批

招錄機關黨委(黨組)按照規(guī)定的程序和標準,根據(jù)考試成績、體檢結果和考察情況,擇優(yōu)確定擬錄用人員。

認真落實好干部標準,堅持德才兼?zhèn)、以德為先,堅持把政治標準放在首位,對政治上不合格的,堅決“一票否決”。對未達到公務員基本素質標準,有公務員職業(yè)應當禁止行為的;曾有違法違紀違規(guī)行為,影響公務員形象的;政治品德不良,社會責任感和為人民服務意識較差的,以及其他達不到公務員應當具備的條件或者不符合報考職位要求的,不得確定為擬錄用人員。

以下人員不得確定為擬錄用人員:參加公務員、選調生考試已公示擬錄用后無正當理由拒不報到、試用期內無正當理由主動放棄錄用資格、違反國家規(guī)定最低服務年限、新錄用公務員或參照公務員法管理機關(單位)工作人員取消錄用資格等情形未滿5年的人員(截至2020年6月30日);在參加公務員考試中,有拒不服從管理安排、滋擾糾纏或辱罵恐嚇考錄工作人員、捏造歪曲事實誣告他人、通過非正常途徑、手段擾亂考錄秩序等違反考試錄用紀律的人員;檔案資料不清、個人歷史不明,無法進行有效考察的人員;隱瞞個人重要信息,或提供虛假材料的人員;涉毒吸毒的人員;不具備正常履行崗位職責的心理素質的人員;違反計劃生育政策的人員;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不宜錄用為公務員或錄用到所報考職位的情形的。

擬錄用人員在湖北省人事考試網(wǎng)或各地公務員主管部門指定的網(wǎng)站公示,接受社會和考生監(jiān)督,公示期不少于5個工作日。公示內容包括招錄機關名稱、擬錄用職位、擬錄用人員姓名、性別、準考證號、所在工作單位或畢業(yè)院校等信息,同時公布監(jiān)督電話,接受社會監(jiān)督。

公示期滿后,對沒有問題或者反映的問題不影響錄用的,辦理錄用審批手續(xù);對反映有影響錄用的問題并查實的,不予錄用;對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錄用,待查清后再決定是否錄用。

公示后因擬錄用人員放棄錄用資格等原因造成職位空缺的,不再組織遞補。錄用審批后放棄錄用資格的,由招錄機關報公務員主管部門取消其錄用資格。

新錄用公務員在機關最低服務年限為5年(含試用期)。

十、空缺職位的第二次考錄

招考期間因無人報考、達不到規(guī)定競爭比例等原因取消或核減的空缺職位計劃,需要繼續(xù)補錄人員的,可以通過第二次考錄補充人選。第二次考錄公告將在湖北省人事考試網(wǎng)發(fā)布。參加第二次考錄的人員,公共科目筆試成績必須達到規(guī)定的最低合格分數(shù)線,且符合擬申請職位的資格條件。已被列為體檢、考察人選的,不得參加第二次考錄。第二次考錄由招錄機關負責組織資格復審、面試、體能測評、體檢、考察、確定擬錄用人員和公示等工作,按照規(guī)定的程序進行錄用。

十一、信息發(fā)布

報考省直機關、省監(jiān)獄戒毒系統(tǒng)和法官助理、檢察官助理職位的人員可登錄湖北省人事考試網(wǎng)查詢資格復審、面試、專業(yè)科目考試、體檢、考察、擬錄用公示等信息。各市州、直管市、神農(nóng)架林區(qū)職位的資格復審、面試、體檢、考察、擬錄用公示等信息可登錄各地公務員主管部門指定的網(wǎng)站查詢。

特別提醒:

1.考生在考試特別是資格審查、面試和遞補期間保持通訊暢通,通訊方式變更后,應主動告知招錄機關,避免錯失錄用機會。

2.考生在網(wǎng)上報名時應仔細核對報考的職位、個人姓名、身份證號、照片、考試科目、資格審查結果等重要信息,避免錯失考試機會。

3.準考證是參加筆試、資格復審、面試、空缺職位第二次考錄、體能測評、體檢等工作需要出示的憑據(jù),請考生妥善保管或打印多份留存。參加考試時,必須同時攜帶準考證和處于有效期內的二代身份證,證件不齊者,不得參加考試。

4.考生參加筆試的有關注意事項將根據(j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勢和要求,于8月上旬另行發(fā)布,請關注湖北省人事考試網(wǎng)。

 附件:



湖北省公務員局

2020年6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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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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