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貫徹落實《上海市關于改進計劃分配軍隊轉業(yè)干部安置辦法若干問題的實施意見》(滬人社[2012]555號)和《區(qū)(縣)計劃分配軍隊轉業(yè)干部考試考核安置暫行辦法》(滬轉聯(lián)[2013]1號),現(xiàn)就本事2014年部分單位和區(qū)(縣)安置接收營級職務以下和專業(yè)技術軍轉干部考試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參加對象 2014年復合上海市接收安置條件的營級職務以下和專業(yè)技術軍轉干部(含科級以下文職干部). 二、適用范圍 1.考試成績作為上海海關、市工商、稅務、質監(jiān)系統(tǒng)考試錄用軍轉干部相應筆試成績. 2.考試成績作為區(qū)(縣)考試考核安置軍轉干部相應筆試成績。 三、報考辦法 1.筆試采取統(tǒng)一報名、統(tǒng)一考試的方式進行,由部隊移交部門集中報名并分發(fā)準考證. 2.擬報考上海海關、市工商、稅務、質監(jiān)系統(tǒng)的軍轉干部,必須于2014年7月3日10:00-7月4日16:00完成網(wǎng)上報名,具體單位選報和錄用辦法詳見附件1 .不參加報名或不參加考試的,視作放棄報考上述單位。 3.擬由區(qū)(縣)安置的軍轉干部,在安置工作相應階段采取雙向選擇和指令性分配方式確定安置去向,無需網(wǎng)上報名,具體安置政策按照《區(qū)(縣)計劃分配軍隊轉業(yè)干部考試考核安置暫行辦法》執(zhí)行。不參加考試的軍轉干部,在區(qū)(縣)安置過程中,其筆試成績作零分計算。 四、筆試事宜 1.筆試定于2014年7月6日(周日)下午進行,具體時間和地點以準考證為準。筆試為閉卷考試,由市職業(yè)能力考試院統(tǒng)一組織實施,考試大綱詳見附件2. 2.筆試成績與2014年7月22日10:00起在上海市職業(yè)能力考試院網(wǎng)站(www.spta.gov.cn)“成績查詢”欄目公布,考生憑姓名和準考證號查詢。 3.考生憑準考證和第二代身份證(或軍官證)于考試前20分鐘進場;考試開始30分鐘后不得入場;考試開始60分鐘內(nèi)不得交卷立場,準考證和第二代身份證(或軍官證)必須同時具備,缺無者不得進入考場。 4.考生必須自備2B鉛筆、橡皮、褐色字跡墨水筆?陀^題用2B鉛筆在答題卡上填涂作答?荚嚥坏檬褂猛扛挠闷贰 5.嚴禁將一切通訊工具、計算器等電子設備帶至座位?忌仨氉袷乜紙鲆(guī)則,若有作弊和違紀行為,將被取消考試資格。 五、有關說明 1.為減輕軍轉干部負擔,避免出現(xiàn)軍轉干部反復參加考試的現(xiàn)象,2014年采取“兩考合一”的一門式考試辦法,即將部分單位安置軍轉干部考試與區(qū)(縣)安置軍轉干部考試合二為一,一次考試成績使用改一下兩類安置,市軍轉辦不再另行組織其他考試, 2,通過考核安置軍轉干部是本市軍轉工作的一項重要辦法,直接關系到軍轉干部的切身利益,相關單位和個人一定要從講政治的高度,認真貫徹和公開、平等、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嚴格考試紀律,嚴格規(guī)程辦事,確?荚嚢仓霉ぷ黜樌M行。 上海市軍轉辦 2014年6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