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計劃 本次招聘共有225家事業(yè)單位,提供了560個崗位,計劃招聘工作人員731名。具體招聘崗位及資格條件詳見《附件:2017年長春市事業(yè)單位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及資格條件一覽表(5號公告)》。 點擊下載>>>2017年長春市事業(yè)單位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及資格條件一覽表(5號公告).xlsx 二、報名條件 (一)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法律、法規(guī)。 3.遵守紀律,品行端正。 4.具備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5.年齡一般在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1981年8月28日至1999年8月28日期間出生)。年齡計算截止時間均為2017年8月28日。出生日期以本人身份證為準。招聘崗位對年齡有特殊要求的,按招聘崗位要求確定。 (二)崗位條件 1.符合崗位所要求的學歷、學位、專業(yè)、工作經歷等其他條件詳見《附件(5號公告)》。招聘專業(yè)以國家教育行政部門公布的研究生、本科、高職(高專)專業(yè)目錄為準。 2.定向、委培應屆畢業(yè)生報考,須征得定向、委培單位同意。 3.在職人員報考,應征得有用人權限部門或所在單位同意。 4.招聘崗位條件要求具有中級及以上專業(yè)技術資格的,其專業(yè)技術資格需要符合招聘單位設置的專業(yè)技術崗位系列。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考 1. 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受到黨紀政紀處分期限未滿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處于刑事處罰期間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人員; 2.國家機關、事業(yè)單位公職人員被辭退未滿五年的人員; 3.在公務員招考和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中被考試組織部門認定有嚴重違紀違規(guī)行為并在禁考期限內的人員; 4.全日制在讀的非2017年畢業(yè)生(2018年1月1日后取得畢業(yè)證、學位證的考生不視為2017年畢業(yè)生。同時,全日制在讀的非2017年畢業(yè)生不得用已取得的學歷、學位報考); 5.“三支一扶”、“大學生村官”等基層服務項目人員及公務員招錄、事業(yè)單位招聘等未達到現(xiàn)工作地、單位或崗位要求最低服務年限的人員; 6.現(xiàn)役軍人; 7.按照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員。 (四)回避情形 應聘人員與招聘單位負責人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以及近姻親關系的,不得報考該單位組織人事、紀檢監(jiān)察、審計、財務或者與單位負責人有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的崗位。 三、招聘程序 (一)發(fā)布公告 本次招聘公告在以下官方網站上統(tǒng)一發(fā)布: 吉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http: //hrss.jl.gov.cn) 吉林省人事考試中心(http://www.jlzkb.com) 吉林人才網(http://www.jlrc.com.cn) 長春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http://www.ccrs.gov.cn) 長春人力資源考試網(http://www.ccrjk.com) 應聘人員可通過上述網站查詢《附件(5號公告)》,對招聘崗位的資格條件信息需要咨詢時,請直接撥打《附件(5號公告)》所示各招聘單位或主管部門聯(lián)系電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