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加強南昌縣社會治安巡防力量建設,維護好全縣社會治安秩序,更好地為南昌縣的經(jīng)濟建設服務,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一批公安輔警員。具體招聘條件及待遇如下: 一、招聘崗位 1、特巡警大隊防暴崗200人; 2、直屬機動大隊防暴崗100人。 二、招聘條件 (一)遵紀守法,品行良好,愛崗敬業(yè),吃苦耐勞,愿意從事公安輔助工作; (二)年齡18周歲到30周歲(1984年7月17日至1997年7月16 日出生); (三)公安、司法、政法、人武院校畢業(yè)生或退伍軍人; (四)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男性凈身高1.65米以上。無殘疾,無口吃,無重聽,無色盲、色弱,面部無明顯特征和缺陷(如唇裂、對眼、斜眼、斜頸、各種疤痕等),軀體無明顯疤痕,無雞胸,無嚴重靜脈曲張,無明顯羅圈腿,無嚴重平足(平腳板),無紋身、駝背,無高血壓、心臟病、急慢性肝炎、各種殘疾和其他不適宜從事本崗位職業(yè)的疾病; (五)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考:1.受過刑事處罰、治安處罰、勞動教養(yǎng)、少年管教的;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3.有偷竊等不良行為的;4.配偶、直系血親和對本人有重大影響的旁系血親有被判處死刑、正在服刑或者在境內外從事顛覆我國政權活動的;5.其它不宜報考的情形; (六)符合條件的現(xiàn)有輔警員均可報名(2015年6月30日在冊或者被原單位辭退的本縣財政撥款的交通協(xié)管員、城管協(xié)管員不得報名); (七)同等條件下有從事輔警工作經(jīng)歷的優(yōu)先聘用。 三、報名時間地點及報名要求 1、報名時間:2015年 8月 3 日-——2015年8 月7 日正常工作日上班時間; 2、報名地點:南昌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三樓干部管理科; 3、報名時須提供本人戶口本、身份證、畢業(yè)證或退伍證及報名所需其他材料的原件及復印件、無違法犯罪記錄證明,隨同《報名表》(網(wǎng)上下載)2份一并提交進行資格審查;同時準備近期正面免冠一寸同底彩色照3張。報名時繳納考試費50元。 四、考試方式 考試方式、時間、地點視報名人數(shù)另行通知。 五、入圍人員確定、公示 各職位根據(jù)考試成績排名順序按招聘人數(shù)1:1確定入闈人員(末位并列依次按學歷高低、畢業(yè)或退伍時間先后順序排名),并網(wǎng)上予以公示。 六、體檢、政審 根據(jù)考試總成績排名,按擬聘人數(shù)等額確定體檢人員名單(末位并列依次按學歷高低、專業(yè)工作時間長短確定),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國人部發(fā)〔2005〕1號),《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0]19號)。體檢費用由應聘者承擔。放棄體檢或體檢不合格產(chǎn)生的空缺按考試成績排名依次遞補一次(但必須是達到合格分數(shù)線的人員)。 體檢合格人員進入考核政審,政審不合格(或自動放棄)產(chǎn)生的空缺不再遞補。 體檢、政審由人社局、公安局組織實施。 七、聘用 聘用人員實行編外合同制管理。政審合格擬錄用人員辦理試用期聘用手續(xù),試用期2個月,試用期滿考核合格的,聘用單位與應聘者簽訂勞動合同并到南昌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鑒證,合同期采取一年一聘(考核合格可續(xù)聘),試用期滿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八、工資待遇 (一)防暴崗每月3000元左右。其中基本工資1537元+崗位工資200元+績效工資1000元上下+工齡工資50元/年(工作滿一年工齡工資從50元開始逐年遞增直至250元止)。 (二)用人單位為受聘人員繳納“五險”,其中單位部分由縣政府財政解決,個人部分由應聘者個人承擔。 (三)錄用人員須服從崗位安排,服裝、裝備、食宿由用人單位統(tǒng)一提供。 九、其他 1、招聘工作接受縣紀委第六紀工委和社會各方面的監(jiān)督,監(jiān)督電話為:0791-85731371(第六紀工委)、0791-85712813(人社局)。 2、本次考試實行誠信報名。 3、招聘工作資格審查貫穿始終,發(fā)現(xiàn)資格不符隨時取消報考資格或聘用資格。 4、招聘工作各階段具體安排均在南昌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wǎng)站(http://rsj.ncx.gov.cn/)公告,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參考人員因未看到公告而影響錄用等一切后果自行承擔。 5、本公告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解釋(咨詢電話: 85712813)。 6、未盡事宜按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附件下載:
南昌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5年7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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