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52号)、《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规〔2025〕1号)等文件精神,结合编制、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我区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工作需要、人岗相适的原则;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报名时已取得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
(七)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一)现役军人;
(二)在读高校非2025届毕业生;
(三)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四)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五)尚未解除党纪、政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的人员;
(六)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七)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在记录期限内的人员;
(八)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等应当执行回避制度的人员;
(九)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
此次招聘岗位3个,招聘计划5名(详见附件1)。
四、发布信息
公开招聘公告通过株洲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株洲市石峰区人民政府门户网向社会公开发布。后续其他各环节信息通过石峰区人民政府门户网“通知公告”栏发布,不会另行通知,请考生务必自行密切关注。
五、报名
(一)报名时间
2025年3月19日-2025年3月25日(上午9:30-12:00;下午2:30-5:00;其中,3月8日和3月9日为非工作日,不接受报名)
(二)报名方式
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多报则取消应聘资格。
(三)报名地点
石峰区机关大楼三楼318、319办公室(报考管理岗位人员)
石峰区机关大楼三楼303办公室(报考专技岗位人员)
(四)报名需提供的资料
1.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若身份证上显示出生年月与本人档案记载不一致的,请予以特别说明);
2.学历、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带有效二维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打印件(在海外取得的学历学位,须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信息);
3.《2025年株洲市石峰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如实填写,一式一份,报名表上贴本人近期同底1寸免冠彩色照片,另附相同照片1张,背面注明姓名及应聘岗位);
4.有最低专业技术资格要求的岗位还需提供相应的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报考管理岗位的需提供附件3;
6.招聘岗位明确有工作经历要求的,非编制内报考人员需提供附件4(加盖工作单位公章)、劳动(聘任)合同和社保证明,编制内工作人员需提供附件5。全日制学习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视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或任职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计算,以2025年2月28日为截止日期。
(五)相关要求
1.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招聘公告及招聘岗位的资格条件,慎重、理性报考。报考人员的专业应严格按照毕业证书填写。本次招聘专业以《湖南省2025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为准。所学专业已列入《湖南省2025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但未列入招聘岗位专业的,不符合报考条件;所学专业未列入《湖南省2025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的,由招聘单位提出意见,报主管部门认定,同时报同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
2.报考人员提供的证书、资料信息必须真实有效,否则在任何环节均可取消其考试成绩和招聘资格。应聘人员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件必须一致,否则不得参加考试。
3.报考人员现场领取准考证,凭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原件参加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六、资格审查
根据岗位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则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资格初审地点在报名现场,所有符合报名条件的报名人员,在现场报名点进行资格初审。
七、考试
(一)开考比例
岗位有效报名人数与该岗位招聘计划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得低于3:1。但对报名人数达不到要求,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经报请公开招聘领导小组批准后,根据实际情况可降低开考比例、核减或取消岗位招聘计划。如果所报岗位不能开考取消计划的,已报考该岗位的考生符合其他岗位要求的经本人申请可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二)考试方式
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考试方式进行,成绩均采用百分制。
1.笔试:报名成功并领取了准考证的人员全部参加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笔试时长为120分钟。凡降低开考比例或实际参考人数未达到3:1的岗位,设置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
2.面试:根据同一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名,按招聘计划3:1的比例进入面试。若遇最后一名入围笔试成绩并列者,一并进入面试。未达到入围比例,则该岗位全部入围。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时长为10分钟,主要测试考生的综合分析能力、计划组织能力、综合协调能力、应变处置能力、语言沟通能力、举止仪表等,面试成绩低于70分的不确定为体检对象。
3.综合成绩组成: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笔试、面试、综合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法处理。以同一岗位所有考生综合成绩进行排名,综合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的排前。综合成绩和笔试成绩均相同的,按综合成绩小数点后第三位数的大小排名。
(三)考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面试时间地点将在石峰区政府门户网“通知公告”栏发布,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
八、体检与考察
根据应聘同一岗位考生综合成绩排名先后,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和考察人员。体检项目、标准和程序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增加涉毒毛发检查项目。体检费用自理。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主要考察应聘人员遵纪守法、思想政治、道德品质、业务能力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有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或放弃资格者,按照应聘同一岗位考试综合成绩排名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2次。
九、公示与聘用
根据综合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拟聘用人员名单在石峰区政府门户网公示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有关程序办理聘用手续。用人单位与被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被聘用人员在本区至少服务满5年。
本次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均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原单位具有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管理)身份或领导职务的均不予保留。
十、咨询及监督
整个公开招聘工作将严格按照有关纪律规定,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区纪委监委全程参与监督。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和报考人员,视其情节轻重,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咨询电话:
石峰区人社局:0731-22629700
监督电话:
石峰区纪委监委:0731-22629879
十一、其他说明
(一)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二)本次招聘政策由2025年株洲市石峰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三)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集体商议决定。
附件12025年株洲市石峰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计划及要求一览表
附件22025年株洲市石峰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附件3中共党员证明
附件4非在编人员工作经历证明
附件5在编人员工作经历证明
附件6《湖南省2025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
2025年株洲市石峰区事业单位
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2025年3月17日
文章来源:
https://rsj.zhuzhou.gov.cn//c935/20250317/i2332118.html
原标题:
2025年株洲市石峰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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